开云体云app官网入口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编辑: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开云体云app官网入口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9月1日起至20248月31日止。

、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上级部门教育公开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群众关心关切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校院两级联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完善顶层设计,组织保障持续加强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逐级明确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梳理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负责,各二级学院和教辅机构各司其职,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流程,深化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对拟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保密审查。根据《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明确学校1050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路径、公开范围以及各责任部门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职责到岗、任务到人。明确二级学院6大类19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公开路径和公开范围。校院两级对照清单,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载体和机制建设,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同时,加强对公开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督促,确保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位。

2.拓宽公开渠道,公开质效稳步提升

学校通过双代会、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议纪要、文件简报等形式,多途径多方式主动公开党务、校务、教务、校情等应公开信息。通过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方式发布信息4915条,编制《年鉴》1本其中通过官网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41条,“学术预告”栏目20条,“开云体云app官网入口新闻”栏目1240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平台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数1978条,其中办公网发布通知信息1589条,学校文件389份;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1636条。充分发挥“双代会”信息公开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和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立项提案69件,涉及18个部门和单位。此外,官网主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让社会公众可以更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党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等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开。

3.强化数字赋能,沟通机制不断健全

学校完成数据平台迭代升级,稳步推进数据治理,涵盖数据表5499张、数据量1.1亿条上线“宁理钉”应用,融合校内各类服务和应用,200余个为师生服务办事的事项实现移动端融合。开发“宁理问”服务平台,师生在有业务需求、建议或诉求时,能够通过平台提出问题;业务责任人则采用电话、面对面沟通、文字回复等多种方式,实现及时、高效且准确的反馈。细分领域方面,统筹推进9个业务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全过程,建设一批“好用、实用、管用”的数字化应用系统多途径多手段赋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打造“初心茶叙”“校长有约”品牌活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解决师生员工关心关切问题。定期召开党建例会,传达部署、讨论研究、反馈落实学校工作。不定期召开离退休教师、青年教师、民主党派等各个层面人员的座谈会、恳谈会,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学校官网专设“校长信箱”,由专人负责接收处理邮件成为深化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考信息

招生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是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开云体云app官网入口招生网、招生微信(微信号:nit_zs)、学校招生简章、相关招生平面媒体等。2024年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布。及时维护三位一体招生报名和信息发布系统,按照三位一体招生流程分步公开报名信息、书面评审、综合测试以及入围名单等信息。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网新增成绩查询链接,提供2024年免试专升本个人校测成绩查询。2024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均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招生咨询以学校招生平台为主,咨询电话(0574-88229100)六路分机,咨询QQ(800049001)、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均在招生网上有相关链接;学校将以上联系方式在各个媒体网站(包括学校官网主页、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新浪浙江、浙江在线等)以及《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中国教育在线《2024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浙江教育报《2024高考指南》、浙江日报《2024高校报考指南》、腾讯大浙网《2024高校升学报考特刊》、浙江在线《2024年浙江高校报考宝典》等刊物上,供学生查询。招生录取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成立录取工作小组,设置录取、复核、监督岗位独立开展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室全程对录取过程进行监察,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生的有关纪律和规定,杜绝舞弊行为。学校在各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即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信息,做到录取信息发布公开、及时。

2.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生转专业、转学等事项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官网主动向社会公布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在招专业33个,停招专业11个,新增1个本科专业。课程建设情况通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布,目前,省级及以上课程84门,其中国家级课程4门。课程与教学计划通过教务处网站向社会公布,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评选、专业评审、课程评审等结果均在校园信息门户进行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的比例等均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进行体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3.学生事务管理

学校汇编《学生手册》,全面整合与学生相关的管理政策和规定,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等,每年在新生入学时发放,要求新生通过始业教育进行学习。同时,在校园信息门户和学生处网站提供各项规章制度的电子版,方便学生随时查阅。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号推送等多种途径,公开学生资助政策等重要信息。通过线上工作群和官方网站等途径对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定流程进行详细公开,提供清晰的申请流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学生能够明确了解每一步的行动指南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实行班级、学院公示,学生处备案制度。对已核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设奖助学金、外设奖助学金等结果实行校院两级公开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科研管理

学校规范做好科研项目申报、成果奖项评选、推荐等工作,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奖项申报推荐按要求及时在校园信息门户进行公布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公开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97条、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题公示通知3条、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奖项目公示9项。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学技术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检201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范围为立项时间从2018年10月1日至今在研的纵向和横向项目,共计公开项目经费信息925条。按照《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示发明专利权转让信息9项、授权发明专利补助经费公示73项。根据《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对5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发放现金奖励进行公示。

5.师资人事管理

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通过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学校官网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考试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共计50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领域,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与聘用、人事考核、评奖评优、人才工程选拔等,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30余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加大申报材料的公示力度,提高评审结果的透明度。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平台、人事处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为教职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南。此外,利用“浙政钉人事秘书工作交流群”等平台,宣传人事政策或信息,提升人事制度的知晓率和执行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方面,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或省教育厅审批,并在年度述德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报告。报告在综合考核年终考核会议上公布。中层干部任免执行考察及任前公示制度在校园信息门户上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布考察预告3条、任前公示信息3条。

6.财务收费管理

学校贯彻“收支平衡、过紧日子、突出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预算执行保持刚性,确保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学校年度预算、决算均按要求上报宁波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并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的“市级部门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公开内容一致,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计划财务处网站开设规章制度和信息公开板块,及时公开财务制度、单位预决算信息。学校收费管开云体云app官网入口作在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序进行。设有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价格收费相关事宜的讨论及决策。按照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设置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收费依据制定收费标准,并将相关情况以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如本科生收费批准文件文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计财处网站及财务报销大厅内公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校园信息门户、学校采购网站等渠道公开招标采购信息774条。通过部门自查和联合审查加大使用部门自行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依法公开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全要素,实现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7.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依据上级职能部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于出国(境)前将出访团组信息在国合处网站上予以公开,内容包括团组信息、人员名单、行程安排等。发布因公出国(境)公示34条;于2023年招收首届国际留学生,发布留学生退学公示3条;发布中外合作办学年报公示1次,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2个中美合作办学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文件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表格和审查流程,并在学校官网主页公开了受理程序。20232024学年没有收到师生员工的有效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校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管理亟须加强,平台建设和长效机制仍需完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有待提升等。后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意见反馈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数字化建设。高效做好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强化数字赋能,依托各业务系统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数字校园信息管理模式,深化宁理钉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以人为中心的数据结构体系,推进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共享互通。

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注重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做到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解读回应、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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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